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、评审专家:
国家标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50378-2019于2019年3月13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,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,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,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阶段,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,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;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月8日印发《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》(建标规〔2021〕1号),调整了评价方式、强化了国标的应用等内容;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15日发布《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内政办发〔2021〕21号),进一步强化细化了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政策,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为了新标准更好的贯彻实施,使有关人员全面理解、精准掌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,经主管部门同意,内蒙古绿色建筑协会研究决定,于2021年8月下旬,举办关于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50378-2019及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》评价要点的培训会。
同时,为了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内政办发〔2021〕21号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等文件要求,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,促进建筑节能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,由内蒙古工业大学、内蒙古工大建筑设计院、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、内蒙古荣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完成的《复合保温板与结构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》和《复合保温板与结构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》地方标准已经实施,一并进行宣贯和技术交流。
会议将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写、评价应用、保温结构一体化有关专家和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、河北省石家庄建筑设计院权威专家对绿色建筑评价、绿色建材、保温结构一体化等内容进行解读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会议内容
1.讲解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评价要点及评价方法
2.解读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流程和注意事项
3.宣贯《复合保温板与结构一体化建筑构造图集》和《复合保温板与结构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》
4.探讨双碳和在建筑和建材领域的有关内容
二、参会人员及培训对象
1.邀请住建厅领导
2.盟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评价业务的工作人员
3.2021年全区(包括各盟市)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
4.内蒙古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
5.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相关科研机构、施工图审查、院校,绿色建筑相关领域勘察设计、房地产开发、施工、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等单位
三、培训费用
1.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免收会务费
2.住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
3.收取培训费,具体费用另行通知
四、报名方式
参加培训人员请于2021年8月18日前,将报名表发送至协会邮箱。
邮 箱:nmgljxh2010@163.com
联系人:赵 锐 18604716953
奚梦迪 18504710113
智德慧 18547165652
座 机:0471-5315626
内蒙古绿色建筑协会
2021年8月2日